装修问问 精装 电气验收规范(gb-50259)超高层精装修可否用PVC线管明敷?

电气验收规范(gb-50259)超高层精装修可否用PVC线管明敷?


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
73336 次浏览 可否,精装修,验收规范,高层,电气 2025-02-29 13:27:55 提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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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回答 (1条回答)

2025-02-29 回答

明敷线管还算得上精装修,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规定在有可燃物的吊顶内敷设的线管要用金属导管,没有哪个规范禁止室内装修用明敷pvc线管。另外。因这不是消防用电,如是消防用电则不行,还有别的规范都涉及装修电气条款此规范,不是规范问题。
这是是个装修外观问题?只能是农民房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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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装修的验收规范是什么

1、木窗帘盒的施工内容木窗根据顶部的处理方式不同,窗帘盒有两种形式。一种是房间有吊顶的,窗帘盒应隐蔽在吊顶内,在做顶部吊顶时就一同完成,另一种是房间未吊顶,窗帘盒固定在墙上,与窗框套成为一个整体。窗帘盒构造比较简单,施工比较容易。2、木窗帘盒的施工规范窗帘盒的规格为高100毫米左右,宽度依照使用窗帘杆的数量确定,单杆宽度为120毫米,双杆宽度为150毫米以上,长度根据设计要求,最短应超过窗口宽度300毫米,窗口两侧各超出150毫米,最长可与墙体通长。制作窗帘盒使用大芯板,开燕尾梅粘胶对接,如饰面为清油涂刷,应做与窗框套同材质的饰面板粘贴,粘贴面为窗帘盒的外侧面及底面。贯通式窗帘盒可直接固定在两侧墙面及顶面上,非贯通式窗帘应使用金属支架,一般使用铁支架,铁支架在结构施工中已预埋,也可直接固定在墙面及顶面上。固,在固定点打孔, 1

谁了解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

中华共和国标准: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(GB50617-2010)》共分8章,主要技术内容包括:总则,术语,基本规定,灯具,插座、开关、风扇,照明配电箱(板),通电试运行及测量,工程交接验收。《中华共和国标准: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(GB50617-2010)》在编制过程中,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,认真总结实践经验,参考有关国际标准,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最后经审查定稿。

装修后,电气工程怎么验收

1、电线的敷设应按设计规定进行施工,照明线路和低压线路均应设负荷保护。2、线路的短路保护、负荷保护、电线线径的选择、低压电气(空调器、家用电器等)的安装,应按规定进行。3、电线穿管敷设时,管内电线的总截面积(包括外皮),不应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%。4、线路应固定,排线横平竖直。5、暗线线路必须采用安全可靠的带护套的电线,埋线不允许有线接头。6、插座应离地面200mm左右,线盒里每路线必须留线头,长度不少于150mm。(左零线、右相线)以便维修。7、接线要做到相线进开关,零线进灯头。###1、电线的敷设应按设计规定进行施工,照明线路和低压线路均应设负荷保护。2、线路的短路保护、负荷保护、电线线径的选择、低压电气(空调器、家用电器等)的安装,应按规定进行。3、电线穿管敷设时,管内电线的总截面积(包括外皮),不

精装修验收规范标准是怎样的

一、地面 1、板块地面或整体地面无论顺光或逆光,视觉观感均应是光滑、平整、无起伏、 无污染、无划痕,并且颜色一致,有花纹的纹路最好做通。 2、相邻楼梯踏步的高差应不超过5MM;踏步应做防滑处理;石材踏步板最好是40厚或双层磨边处理。踏步板侧面应做抛光处理,与乳胶漆界线分明,无交叉污染。3、踢脚线出墙厚度应保持一致,误差不超过1MM;同一墙面踢脚线高度误差不得超过2MM;石材踢脚线的上口应磨边并抛光。 4、石材、瓷砖等材料的地面接缝最好与墙面接缝要跟通(或由设计决定)。5、卫生间地面必须向地漏方向保持2%坡度, 地漏开孔大小应准确,地漏与四周相吻合。 6、面上行走无“咯吱”声;木接缝应无高低差,木应伸入踢脚内,离墙留10MM缝隙;7、客房内地毯应用整块,不得拼接;大面积地毯拼接应顺合,接缝应严密、紧绷直至看不出接缝;逆光检查地毯无起拱现象;地毯

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谁了解

总 则 1.0.1 为保证电气照明装置施工质量,促进技术进步,确保安全运行,制订本规范。 1.0.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、构筑物中电气照明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。 1.0.3 电气照明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。当修改设计时,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,方可进行。 1.0.4 采用的设备、器材及其运输和保管应符合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;当设备和器材有特殊要求时,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。 1.0.5 设备及器材到达施工现场后,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: 1.0.5.1 技术文件应齐全。 1.0.5.2 型号、规格及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。 1.0.6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,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的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。 1.0.7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前,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: 1.0.7.1 对灯具安装有妨碍的模板、脚手架应拆除; 1.0.7.2 顶棚、墙面等抹灰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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